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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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能否保释 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?

2020-12-06苏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

  徐婷婷律师,苏州刑事犯罪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,执业经验丰富,责任心强,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,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,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,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,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能否保释

一、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能否保释

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保释,根据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有以下几个方面:

第一、从刑期条件来看,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,可以考虑取保候审。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;

第二、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第三、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。

二、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

1、取保候审的申请。

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,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
2、取保候审的决定。

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,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。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的,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、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,并签发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和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》,并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。

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,不同意取保候审。不同意取保候审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。

除此之外,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,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。

3、取保候审的执行。

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在执行时,应当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宣读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,并令其签名或盖章,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,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,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。

其实,理论上强奸这种犯罪行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,因为在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当中,也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会发生其他的社会危险性,可根据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来看,这种恶性刑事犯罪不太可能取保候审。

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?

一、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

在没有判刑前,都可以领取养老金,一旦判刑服刑,就停止发放,出狱后继续发放。

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:

1、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;

2、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,其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;

3、未达到退休年龄,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,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;

4、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;
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
取保候审阶段并未经法院审理宣判有罪,所以取保候审期间有退休金。

二、哪些情况下可以执行取保候审
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
1、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2、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3、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4、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三、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

1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
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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